女子病重儿子不愿赡养,伤心无奈的她找到前夫协商扶养事宜,并协议约定将百万房产赠送给对方,不想死后儿子却又出来阻拦,竟称该房产是遗产赠与行为无效
当事人设立居住权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居住权合同;当事人也可以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。设立居住权的,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,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。当事人可以就居住权的存续期限作出约定;如果当事人未对居住权期限作出约定,居住权人死亡的,居住权消灭。
今年3月12日 在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的张某 接到了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而公司给出的辞退理由之一 竟是因为他在与同事微信私聊时 称53岁的公司女领导李某为“老太太”
告知程序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,对行政机关而言,这是一项法定义务,必须履行;于当事人而言,也是对其陈述、申辩权行使的制度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