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事人对相邻损害事实及发生原因难以自行举证证明的,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现场勘验、实验等方式固定证据。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可以查明案件事实的,无需启动鉴定程序。
劳动者离职后向社保中心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,公司为其补交并支付了滞纳金及罚款。公司认为劳动者违反了离职时双方约定的“再无争议”“互不追究”条款,诉至法院要求劳动者道歉并赔偿,能否得到法院支持?
2011年9月,某大楼业主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业委会”)通过《关于某大楼续交维修资金方案》,主要内容为:因大楼设备设施已使用16年,故障频发,而大楼可用维修资金为零,故作出维修资金续交、征集等相关事项的方案。业委会委员九人在方案末页签名确认,并加盖了该业委会的印章。上述方案通过后,业委会向...
2024年9月6日,最高人民法院举办“行政审判讲堂”第六期,在答疑环节,针对通过法答网提出的五个疑难复杂问题,受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委派,一级高级法官王晓滨审判长进行了现场答疑。其中有两个涉及工伤的疑难问题,小编特选编如下,供学习参考!